11月15日,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煙臺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平,煙臺市園林建設養護中心副主任王良增介紹有關情況。
主持人:
各位記者朋友,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本場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到了:煙臺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平先生,煙臺市園林建設養護中心副主任王良增先生,請兩位發布人向大家介紹我市新一輪《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內容和今后的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新舉措,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首先,請劉局長介紹相關情況。
劉平: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煙臺市城市管理局,向各新聞媒體對煙臺市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發展的理解、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加強城市綠化管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健康發展,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煙臺市城市管理局在前期認真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了《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
按照立法程序,煙臺市城市管理局將《辦法(草案)》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向社會征集了意見和建議。市司法局根據有關上位法規定和立法技術規范,對草案進行了審查修改,召開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專家論證會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立法協調會,對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專家和有關部門提出的100余條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論證,并對《辦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經有關部門會簽同意后形成初稿,于今年4月17日提請煙臺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最終《辦法》內容通過審議并獲得簽發,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全面壓實責任
上一輪《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于2007年簽發,距今已16個年頭,原有《辦法》中很多內容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發展要求。新一輪《辦法》中再次對各部門職責要求進行闡述,還有各部門間的協作問題,市直各部門要對照部門職責明確城市綠化工作任務,并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內城市綠化工作的指導;各區級專業部門則應以《辦法》內容為準則,全面推進和指導轄區綠化工作;煙臺市所屬縣級市則應根據《辦法》內容,對已頒布實施的“綠化辦法”內容進一步修訂完善。各級各部門要主動作為,協同發力、全面動員、全員參與,切實將新一輪《辦法》內容落到實處。市城市管理局作為全市綠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監督、指導職能,嚴格督導落實《辦法》內容,確保以最短時間全面推動實施。
二、細化責任分工,推動齊抓共管
城市綠化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共推共進,逐項細化責任分工,對城市綠化工作短板、弱項實施攻堅。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市財政局要保障城市綠化資金正常投入,保障綠化補償事宜的正常開展,并將城市綠化工作納入到國民經濟發展領域;市公安局要協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做好打擊違法占綠毀綠、破壞古樹名木和外來物種入侵等違法犯罪活動,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與支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協同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綠化相關規劃工作,劃定城市綠線范圍并公示保護,控制好綠化規劃用地總量,并將其納入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內容,同時保證各類城市綠地規劃設計應符合國家、省級有關標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附屬綠地符合《辦法》規定的標準要求,保證立體綠化、垂直綠化和屋頂綠化等順利推進;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要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審批程序,做好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審批工作;其他單位、各區要不等不靠,按照《辦法》規定職責分工和相關要求扎實開展本行業、本轄區綠化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核,加強宣傳引導
當前,我市各區城市綠化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市民關于城市綠化建設、管理和保護等工作參與熱情度不高,尤其是老舊居住區改建項目中附屬綠化建設與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等矛盾比較突出。根據新一輪《辦法》要求,將城市綠化管理納入到各單位、各區評價通報體系中,通過開展自查、區域互查和實績考核等方式,督導層層落實。持續開展社會層面綠化宣傳工作,宣傳內容包括:為何要開展城市綠化工作、城市綠化具體內容、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和“國家園林城市”等殊榮所創造的城市區位優勢和我市近幾年的城市綠化工作成果等內容。為提高宣傳效果,我們印發了《辦法》宣傳小冊子,使民眾更易理解和學習,積極引導市民參與到城市綠化中來。同時,市城市管理局還將積極做好《辦法》普及培訓,使各職責部門、單位熟知業務和職責內容。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的新聞媒介,通過公眾號等渠道,大力宣傳《辦法》內容和民眾享有的權利、義務等,營造良好的城市綠化環境氛圍。
主持人:
感謝劉局長的全面介紹!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
煙臺日報記者提問:
請問本《辦法》頒布的背景是什么?主要涵蓋哪些內容?適用范圍是什么?謝謝!
劉平:
剛才已經介紹過,上一輪的《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頒布實施距今已10余年,期間對全市綠化建設發展、保護管理和生態改善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和城市建設步伐明顯加快,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社會發展形勢要求。為了鞏固“國家園林城市”建設成果,助力“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公園城市”創建,加強城市綠化管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健康發展,緊跟當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事業整體發展形勢要求,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煙臺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在前期認真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了新一輪《煙臺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按照立法程序,經合法性審查和有關部門會簽同意后,形成定稿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的頒布一方面是為了適應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是為了實行更嚴格的綠地保護,確保城市規劃綠地的總量平衡,強化政府行業監管職能。市、區兩級責任部門將依據《辦法》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城市綠化規劃建設,開展城市綠化保護與管理,通過完善相應的條款說明,保護好現有綠化成果,為城市綠化建設管理提供長期依據。
《辦法》分“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內容五章,共計30條,分別從城市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等方面,對我市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做出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建立城市綠化協調機制,對城市綠化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事項協調解決,保障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有序實施和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建設發展要求,鼓勵新形勢下先進園林綠化技術推廣和多樣綠化活動的有序開展,同時,明確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我市城市綠線制度、建設項目及附屬綠化項目建設與交接事宜和城市綠地的養護責任人等系列問題,為我市開展城市綠化規劃設計、建設和后期養護保護等內容,完善城市園林綠化事項規范審批等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和可操作性的內容。
《辦法》適用于煙臺市城市規劃區和區(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市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中新社記者提問:
請問該《辦法》如何規定城市綠地的養護責任或責任人?謝謝!
王良增: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綠地、廣場用地、城市道路綠地等公共綠化,在建設質保期內由建設單位負責,驗收合格后交由城市綠化專業養護單位或者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負責;單位附屬綠地,由權屬單位負責;公路、鐵路、河道、湖泊、水庫、海岸帶等用地范圍內的綠地由相關管理部門或者單位負責;居住區綠地,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人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建設單位負責或者委托城市綠化專業養護單位負責。出現上述規定以外以及養護管理責任不清或者存在爭議的城市綠地、零星樹木,由所在地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養護責任人。
養護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巡查,按照養護技術規范實施施肥、澆水、修剪等養護工作并做好記錄,枯死缺株的應適時補植更新,設施損壞的及時修復。
膠東在線記者提問:
請問《辦法》內容中如何規定對已有城市綠地的保護?謝謝!
王良增: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調整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應當保證城市綠化用地各項指標的合理增長和各類綠地的合理布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應當經負責城市綠化審批的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占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占用期滿,占用人應當清場退地,恢復原狀。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占用人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城市綠地及其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嚴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樹木。確需砍伐或者移植的,應當經負責城市綠化審批的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管線管理單位需要修剪樹木的,應當向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修剪,并由申請單位承擔修剪費用。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倒等危及管線安全時,管線管理單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應當在事發三日內報告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綠地養護責任人。危及交通安全的應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主持人:
感謝王主任回答,提問環節就到這里。各位記者朋友,完備健全的城市綠化法律法規為城市綠化建設與保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基礎,希望大家報道好、解讀好此《辦法》,為不斷提升煙臺城市形象風貌營造濃厚、優良的輿論氛圍。
大家如果還有其他需要采訪的內容,請聯系背景材料里的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