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區協商治理新格局 芝罘區推行“陽光17議”民情議事體系
法治既是建設平安中國的依憑,也是衡量平安成色的尺度。9月22日,“媒體眼中的山東政法這十年”煙臺站采訪活動啟動,采訪團深入多個縣市區、政法單位進行市域社會治理主題采訪報道。膠東在線進行全程報道及微直播,帶您深入了解煙臺市域社會治理相關工作。
膠東在線9月30日訊(記者 董晨曦) 社區爭議如何處理?社區穩定如何維護?這些問題已然成為社區治理的重中之重。9月22日上午,“媒體眼中的山東政法這十年”煙臺站采訪活動走進芝罘區中臺社區,記者深入了解芝罘區探索推進社區協商治理格局的新舉措、新成效。
建立“陽光17議”議事機構 收集確定協商議題
陽光17議民情議事體系中,“陽光”寓意公平、公正、公開,“17議”即每月17日,社區有關協商主體圍繞爭議事項一起議。“陽光17議”議事機構推行后,初步形成了“事情共商、難題共解、活動共辦、資源共享、文明共創”的社區協商治理新格局。
各街道成立“陽光17議”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指導社區協商。各社區設立“陽光17議”議事廳,通過召開座談會的形式,收集居民群眾關注的社區議題,并通過召開社區“兩委”聯席會議,確定協商議題。
中臺社區書記賀書清介紹,為做好協商議題收集工作,各社區通過走訪入戶,設立意見箱,利用社區網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收集協商議題,最大限度地做到社情民意全掌控。
如鳳凰臺一街某小區亂停車的問題經群眾在微信群反映后,社區馬上組織相關人員召開“陽光17議”議事會,最終形成協商結果:每家一個車位,車位劃線、小區車輛進出欄桿等費用由大家平攤。體系建立以來,全區累計收集協商議題3700多個,組織協商3100多次,達成協商成果2900多個。
建立“陽光17議”人才庫 促進協商形成成果
中臺社區在街道層面建立以社會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學者、第三方機構為主體的人才庫,在社區層面建立以社區老黨員老干部代表、駐區“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團組織負責人為主體的人才庫。視爭議者的爭議情況和爭議所涉及的政策、法律、專業知識,從協商人才庫中邀請相關人員參加。通過人才庫人員的專業引導,有效促進了爭議相關方形成共識,達成成果。
如向陽街道友誼社區的“交警大院”,由于無人管理,院內衛生差,停車難,治安混亂,居民矛盾突出。居委會班子經過與居民多次協調,并邀請人才庫中的老干部、法律專家等指導大院通過民主選舉,成立“交警大院院務委員會”,為大院解決了一系列如衛生整治、車輛管理、安全防盜、文體宣傳等爭議較大的問題。目前,全區社區協商人才庫人員已達6000余人。
建立健全協商與決策銜接機制,監督協商成果落實
中臺社區書記賀書清向采訪團介紹了協商與決策銜接機制。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且不需要民主決策的,由社區“兩委”直接組織實施;對達成一致意見需要民主決策或未形成一致意見的,提交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民主決策后實施。為檢驗協商成果的落實效果,芝罘區把協商成果落實效果的評判權交給群眾,對民情議事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如白石街道群眾反映,白夏街一處路面溢水,存在安全隱患。經過多方聯系問詢,確定管道所屬單位后,社區馬上聯系相關部門和人才庫相關人員,組織召開“陽光17議”議事會,達成協商成果,管道所屬單位安排人員修理管道。但協商結果公布幾日后,群眾監督發現管道仍然存在溢水情況。社區再次召開協商會議,并邀請街道領導參加,最終問題妥善解決,交給群眾一份滿意的答卷。
建立“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民情議事體系
以社區為主導。充分發揮社區“兩委”的組織協調作用,成立“陽光17議”社區協商智囊團,提煉“眾人劃槳開大船”的社區精神。堅持“共性問題面上解決、個體問題小范圍解決、重點難題對上協調解決”,逐步實現從“替民當家”向“讓民做主”轉變、從“大包大攬”向“共同參與”轉變。
以街道為輔助。指導社區建立協商議事制度和運行流程圖,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社區重要事項,街道“一把手”親自掛帥,各科室負責人全員參與,建立科級干部分包社區機制,全面指導社區議事活動。
以區級為引領。重點圍繞“協商什么、和誰協商、如何協商、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等問題,組織制定《芝罘區關于實施“陽光17議”民情議事制度的意見》等文件,專題下發《芝罘區“陽光17議”民情議事體系工作手冊》,進一步明確民情議事體系操作要求。
以居民需求為導向 發揮居民主體作用
議事成員群眾推選。完善“陽光17議”民主協商主體結構,廣泛吸收轄區“兩代表一委員”、黨員代表、居民代表、社區鄉賢代表(老干部、老戰士、老教師、老專家)、社會組織代表(基層群團組織、業主委員會、協會)等議事主體參與社區協商,主體成員通過居民自薦和群眾推薦等方式,由居民代表推選產生。議事議案群眾決定。在協商事項上,將涉及居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反映的熱難點問題,全部納入到“陽光17議”民情議事體系。在議事程序上,按照提出議題、確定議題、公告議題、開展協商、確定協商成果、組織實施、公示反饋、跟蹤督導等八個步驟有序推進。在協商結果運用上,動員社區樓片長、居民群眾、社區志愿者等著手自行解決。
議事結果群眾評定。由社區黨員和居民代表對社區“兩委”和議事效果進行評價,將議事成效作為社區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連續兩次不達標的社區,約談社區主要負責人,并責令整改完善。
社會力量共促協商 構建社區多元共治架構
發揮“五社聯動”效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社區、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隊伍、社區志愿者和社區慈善資源的推動作用,探索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工專業人才和社區志愿者參與“陽光17議”民情議事聯動服務的機制,充分調動全區2345家社會組織、13余萬社區志愿者參與社區協商治理“大盤子”。
擴大駐區單位資源共享。駐區單位與轄區居民場所公用,滿足居民的活動需求,增強社區協調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促進協商共建水平得以提升。
加強社工人才指導。依托全區300余名持證社工專業人才,在全區各社區建立社會工作指導站,推動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知識、方法在社區工作中普及應用;依托專業機構人才,結合協商議事決議,在社區開展養老、義診、矯正、康復等專業服務;依托駐社區“兩代表一委員”,在社區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圍繞群眾關心的民生問題,積極協調解決居民實際困難,逐步實現“事情共商、難題共解、活動共辦、資源共享、文明共創”的社區協商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