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煙臺市農業農村局公開發布了本部門新版監管事項清單,清單明確了本部門實施的24項監管事項和對應42項子項,逐一明確了監管事項設定依據、實施規范及關聯的行政許可事項,同時公開發布了監管事項對應的配套檢查表。此次新版監管事項清單的公開發布,將為加快推進煙臺市農業農村領域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監管標準化水平,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營商環境打下堅實基礎。
今年以來,煙臺市農業農村局深入貫徹落實煙臺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營造公平、公正、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扎實做好監管事項清單編制工作,將其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好。同時,以監管事項清單為基礎,不斷提高監管標準化水平,推動監管智能化、精準化、協同化、透明化,全面提升政府監管效能。
此次新版監管事項清單的編制是以2023年編制的監管事項清單為基礎,采取先編制監管事項打樣清單及配套檢查表再在部門內部全面推開的辦法,在梳理完善監管事項的基礎上,重點對監管事項實施規范進行了細化,將標準明確到最小顆粒度;同時,對每個檢查子項編制一張配套檢查表,對檢查表進行進一步規范調整,并通過煙臺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調整后的檢查表,格式更加合法規范,檢查項目和檢查內容更加清晰明確。通過公開發布監管事項清單和配套檢查表,受檢企業可以對監管事項依據和檢查實施過程等一目了然,做到公開透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