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優化人才發展生態,營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滿足人才住房需求,擬面向全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人才統籌配租龍口市人才公寓(租賃型)。
一、配租范圍
(一)單位范圍
龍口市范圍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
(二)人員范圍
在龍口市全職工作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夫妻雙方工作單位駐地及龍口市范圍內無住房的青年人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圍之內: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龍口市行政區域內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龍口市行政區域內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龍口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情況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過龍口市人才公寓相關政策的;
4.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煙臺市或龍口市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崗位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中的任一補貼政策的;
5.本人因違反龍口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配租房源
本次計劃推出人才公寓300套。
1.德晉公寓:位于龍口市高新技術產業園通海路南首,本次推出房源40套,戶型為一室一廳一衛,面積41平方米。
2.鉆石酒店:位于龍口市南山養生谷商鋪山水三路,本次推出房源110套,戶型為一室一廳一衛,面積43-73平方米不等。
3.海岸華府酒店:位于龍口市龍口經濟開發區環海南路,本次推出房源150套,戶型為一室一廳一衛,面積25-30平方米不等。
以上房源詳細信息見附件。
三、租期及租金標準
人才公寓原則上3年一個租期,租金最低繳費周期為12個月。申請退租的,退租當月租金按實際租賃天數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違約金,未發生的租金予以退還。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制冷、采暖、有線電視、寬帶、物業費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在限定配租面積內,首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市場租金的50%確定,最長不超過一個租期。超出限定配租面積部分按照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執行,不享受租金優惠政策。
四、配租安排
(一)配租時間
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常態化配租。
(二)配租流程
1.提出申請。由用人單位根據人才住房需求情況,向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學歷或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龍口市人才公寓申請表等申請資料。
2.房源配租。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申請后,經復審確定符合條件的,由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龍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確人才公寓分配的戶型、數量等,反饋給用人單位和人才。
3.分配公示。用人單位和人才同意配租方案的,由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將人才公寓配租方案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安排配租。
4.簽訂合同。由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與申請單位、申請人、運營機構簽訂五方人才公寓租賃服務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三)提報材料
申請人才公寓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關系證明;
3.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相關證件;
4.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5.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相關證明材料;
6.來龍投資創業人員需提供營業執照及聘用我市行政區域內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材料;
7.其他相關材料。
五、退出管理
租賃期內承租單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騰退人才公寓:
1.已調離龍口市或不在龍口市行政區域內工作和生活的;
2.用人單位為其解決住房的;
3.轉借(部分轉借)、轉租(部分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變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損毀、破壞住房,擅自裝修、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人才公寓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7.無正當理由閑置人才公寓達2個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的;
8.隱瞞居住人員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人才公寓承租資格的;
9.引進簽約的人才項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個月內無進展的;
10.違法違紀造成惡劣影響,或者觸犯刑法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
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龍口市行政區域內新購置房產的;
12.其他不符合承租條件的行為。
承租單位或承租人應當騰退而逾期未騰退或者拒不騰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2倍計收逾期騰退公寓期間的租金。
六、相關責任
1.人才公寓實行誠信申報,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報申請信息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分配資格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一經查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時計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省、煙臺和龍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5年內取消再次申請人才公寓的資格,且不得申報我市各類人才政策。
2.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如在人才公寓申報分配過程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情況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依法依紀給予處理。
七、聯系方式
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孟小雨0535—8765369
龍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封曉慶0535—8952313
附件:
1.申請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2.龍口市人才公寓申請表
3.2022年度龍口市人才公寓(租賃型)房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