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2月21日訊(記者 許加薇 王向榮)21日上午,記者從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2021年醫療保障待遇政策調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煙臺市出臺了一系列醫療保障待遇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系列醫療保障待遇政策包括:全面提高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支付標準。自2021年起,一檔繳費的普通門診年最高支付限額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檔繳費的普通門診年最高支付限額由200元提高至350元,進一步增強門診保障能力,惠及更多普通患者。
建立國家談判藥品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自2021年1月1日起,將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用藥保障范圍,參保人員門診使用國談藥品暫不設起付線。參保職工門診使用國談藥品時個人按規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規藥費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參保居民一、二檔繳費的分別按40%、60%的比例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內,國談藥品的年報銷額與住院醫療費、門診慢病醫療費合并計入個人的年最高報銷限額,但不計入參保人員乙類門診慢病年最高報銷限額。
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政策。包括降低多次住院患者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標準;調整職工醫保門診慢病起付線標準和年最高支付限額;調整居民醫保普通門診起付線標準。
完善大病保險政策。包括實行特殊藥品保障;建立職工大病保險按額度補償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