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商品不承認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254186的網友留言投訴:本人于9月26日在歐尚花園家家悅購買散裝零食貓耳朵3小包稱重共消費6.6元,其中有一包已過期一天,投訴完后,我的訴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理賠償給我500元,歐尚家家悅店員給我打過一次電話,賠禮道歉,我不接受,之后兩天時間沒有給我處理這個事情,29號市場監管局與我聯系說歐尚花園不承認這個過期商品是在他家購買的,說沒有這個批次的貨,且已經單方面結案,超市都有監控清清楚楚可以查到從進門到結賬走出門口,超市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讓人氣憤,消費者應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我會維護到底,必須給我個說法。
福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現回復如下:我局經過調查了解,家家悅歐尚花園店于2024年9月25日對所有在售商品進行了檢查清理,早于您購買商品的時間。經檢查比對該商戶的進貨記錄,未發現您所購買的2024年1月批次的該類商品。因您所購買的是散裝食品,且為離開商場后返回,無法證實商品購買出處。我局聯系商家進行調解工作,但商家表示拒絕調解,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調解:(三)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者被投訴人明確拒絕調解的。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