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首院門頭房停車位問題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221856的網友留言反映:陽光首院門頭房停車位是否屬于業主集體所有?
福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因此,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劃要求配建的停車位產權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收費按照根據煙價〔2018〕108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