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人才住房補貼發放時間問題
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149136的網友留言咨詢:您好,2020年在煙臺參加工作,符合研究生人才引進政策,第一年的生活補貼2.4萬元也于2021年11月份發放。在煙臺已購房,并已提交相關材料,單位已通過并已上報,公司注冊地在芝罘區,但到目前為止10萬元的住房補貼一直沒有公示、發放。經查詢,自2021年10月26日貴局公示了最后一批名單后,再也沒有公示。請給予查詢原因。謝謝!
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您好,根據《關于印發<煙臺市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等6個文件的通知》(煙委人組辦發〔2021〕8號)文件規定,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部門進行保障。目前,區人社局已完成補貼的審核工作,待區財政部門資金撥付后進行公示發放。根據《關于印發<煙臺市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等6個文件的通知》(煙委人組辦發〔2021〕8號)文件規定,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部門進行保障。目前,區人社局已完成補貼的審核工作,待區財政部門資金撥付后進行公示發放。詳情可咨詢0535-6151295。
初審:欒蕓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
復審:宋君
終審:孫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