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9年度在職非因工死亡人員 撫恤金差額7月底補發到位
膠東在線消息 (通訊員 何偉)《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1.喪葬補助費標準:每人1000元。
2.一次撫恤金標準:10個月的上年全省月社平工資,(1)滿15年以上的全額發放;(2)不滿15年的,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按十五分之一發放。
2019年,按照3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要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要求,山東省公布了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最高、最低繳費基數降低。為確保職工的各項待遇不隨繳費基數降低而降低,省人社廳2019年暫未公布2018年度全省在崗平均工資,同時也未公布全省平均工資。
今年6月份,省人社廳公布2018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73593元,依照此標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132.75元。經過社保信息系統程序調整,目前已完成全市2019年度已發放臨時死亡待遇人員補發待遇比對工作。對于2019年在職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已發放臨時待遇人員,全市自7月20日起全面開展補發工作,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發放途徑按臨時待遇發放渠道直接補發。原渠道為單位發放的,繼承人可與單位聯系領取相關待遇。
一次性撫恤金差額計算方式為:
1、繳費滿15年人員:(全省月平均工資6132.75元×10個月=61327.50元) -56734元=4593.50元。
2、繳費不滿15年人員:61327.50÷15×繳費年限-已領取的臨時待遇一次性撫恤金=補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