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為進一步做好2月10日后企業復工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芝罘區企業單位和“九小場所”復工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月10日(含)之后復工的企業,復工流程如下:
具備復工條件的企業提前2天向屬地街道(園區)提交疫情期間企業復工申請并提交《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企業用工花名冊(注明員工來源、健康狀況)。街道(園區)收到企業復工申請后,結合各自轄區總體復工計劃,協調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按照區領導小組有關通知要求,完成現場查驗,達到復工條件后準許復工,確保各類企業有序復工。
(二)企業復工規范
1.人員管控到位。在疫情防控響應機制解除前持續做好企業人員排查工作,組織填報《員工健康申報卡》,對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溫州等)旅居史,或與確診、疑似病例及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督促其自覺接受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監測監控健康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所在街道、社區;對煙臺市外來區或我區出省返煙人員,要求其第一時間向居住社區、居民區登記報告。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適當調整工作時間,采取錯時分批上下班、網絡辦公、居家辦公等方式,通過電話、網絡、視頻布署工作,避免召開和舉辦人數過多的會議、培訓等,盡量減少人員密切接觸。
2.健康監測到位。每日對員工體溫監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工作區域,工作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中途外出返崗,需再次進行體溫監測。開辟單獨房間設置隔離室,用于身體異常人員臨時觀測。若有員工體溫≥37.3℃或有明顯的干咳、乏力等癥狀者,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并自行到就近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企業負責人應第一時間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道(園區)登記報告。
3.日常管理到位。企業要對工作區域實行全封閉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確需進入工作區域的,必須進行嚴格審查,詳細登記事由、身份證件、聯系方式,佩戴口罩且體溫正常后,方可進入。門崗要配備必要的電子體溫測量設備和消殺器具、藥品,堅持每日對進入企業的車輛、人員進行登記、消殺防疫,人員進入工作區域一律佩戴口罩。
4.場地管理到位。企業對廠區、車間、設備、辦公室等工作場所,餐廳、大廳、會議室、宿舍等公共場所,以及樓梯扶手、門把手、水電開關等接觸物品一天至少兩次消毒,采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進行通風換氣。企業食堂要避免集中就餐,實行錯時分散就餐;要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全面健康檢查,每日測量體溫,全程戴口罩;定期定時對食堂進行全面消殺;嚴格執行食堂大宗物品集中統一采購管理,嚴格食材索證、索票和查驗貨制度,進一步加強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各環節規范管理,保證食品安全。疫情期間,應盡量避免多人同室,宿舍要每日進行消毒防疫,早中晚通風換氣,確保衛生達標、不留死角。
5.廢棄口罩管理到位。在醒目位置設置廢棄口罩收集桶,用于廢棄口罩的收集。收集桶應為黃色的有害垃圾收集桶,暫不具備條件的可用符合安全密閉要求的垃圾桶替代,并注明廢棄口罩收集桶。嚴格按照清潔運輸要求及時轉運,做到日產日清。每日對垃圾容器等進行規范消毒,降低特殊有害垃圾的擴散風險。
6.防疫宣傳到位。要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制作并發放疫情防控明白紙。引導企業員工注意個人衛生,盡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場所,注意佩戴口罩,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衛生間等有流動水處要配備肥皂或洗手液,并倡導使用7步洗手法。
7.貨物出入把關到位。在接送貨物進出口設置檢查崗。接送貨物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司機及押運貨人員原則上不下車。必須下車者,到專設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處走動。貨運車輛開辟單獨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區域進行接洽,接送貨場與生產區域嚴格進行物理隔離。
8.應急物資儲備到位。開工前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做好口罩、消毒液等疫情應急物資的儲備,做好使用計劃,采購方案,保障員工防護措施到位。
9.安全生產落實到位。企業抓疫情防控與安全生產“兩不誤”,在落實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基礎不動搖、標準不降低、管理不放松。要以更加“嚴細實”的作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防疫期間不發生企業安全事故和產品質量事故。
嚴格“九小場所”開業復工審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一律繼續關閉或延期營業,對于不服從管理、私自復工的,將堅決予以關停。小學校或幼兒園、小診所、小網吧、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美發、小旅館、“小飯桌”等校外托管機構、各類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體育培訓機構等“小場所”,在接到區政府有關部門明確通知前,一律不得開學開園、復工營業;社區內的小餐飲場所、小商店、小超市等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小場所”因保障供給或居民生活需要,確實需要開業的,應向屬地街道(園區)提出申請,由各街道(園區)進行實地查驗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復工營業。
(一)“小場所”防控規范
小餐飲場所
1.門口須有戴口罩、勤洗手提示,積極宣傳使用防護措施,有紅外線測溫儀、電子體溫計等設備的場所,要對進店人員進行測溫,拒絕體溫異常顧客就餐。沒有相關設備的場所,不允許開放堂食;
2.營業場所的桌面、門把手、椅子、收銀臺、地面等常接觸部位要定時消毒,并公示每日消毒情況;
3.工作人員須正確佩戴口罩,加強防護,按照防疫標準保持好個人衛生;
4.建立每日健康檢查制度,一旦發現工作人員有發熱、咳嗽等癥狀,離崗隔離,盡快到正規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并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園區)報告;
5.對每日物流送貨人員進行監測做好記錄,如發現體溫異常等疫情隱患及時上報區疾控部門;
6.嚴禁采購、加工野生動物,對禽類產品烹飪時應注意燒熟煮透;
7.就餐用具需密封包裝后再給顧客提供使用,不得暴露在空氣中;
8.從現在開始到疫情結束,嚴禁工作人員到疫情地區探親、訪友、旅游和出差;
9.做好企業員工外出排查,對已放假返鄉(疫情地區)人員,要逐個通知到位,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返崗上班;
10.須選擇有資質外賣企業進行送餐工作,并督促送餐人員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個人衛生,嚴禁選用不符合防疫要求人員進行配送工作。
小商店、小超市等場所
1.適當縮短營業時間,營業期間禁止一切促銷活動;
2.提示佩戴口罩,有紅外線測溫儀、電子體溫計等設備的場所,要對進店人員進行測溫,拒絕體溫異常人員進入。沒有相關設備的場所,要在店外購物,并確保排隊顧客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人員聚集購物;
3.對營業場所進行定期消毒;
4.在醒目位置張貼疫情防控警示標語;
5.工作人員須正確佩戴口罩,加強防護,按照防疫標準保持好個人衛生;
6.建立每日健康檢查制度,一旦發現工作人員有發熱、咳嗽等癥狀,離崗隔離,盡快到正規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并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園區)報告。
(二)線下配送環節防控規范
針對“小餐飲”、“小超市”、“小藥店”等經營單位線下配送環節,制定規范如下:
1.嚴格落實配送人員的晨檢制度,所有配送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工作期間必須佩戴口罩、手套。每日上班前要監測體溫,一旦發現有感冒、發燒、咳嗽等癥狀要立即停止工作并進行自我隔離或去醫院就診,嚴禁帶病上崗;
2.鼓勵實施“無接觸”式配送,經營者將產品放在與配送人員約定的位置,由配送人員自行領取,避免配送人員與經營者直接接觸。消費者選購時可選擇“無接觸”式服務,由配送人員將產品放在與消費者約定的位置,消費者自行領取,避免配送人員與消費者直接接觸。封閉式小區將約定地點定為小區物業所在位置,開放式小區由所在地街道園區負責選取適合的約定位置,方便消費者領用;
3.外賣食品藥品必須密閉封裝,做到封簽完整。每日要對配送箱進行一到兩次集中消毒,做好消毒記錄;
4.暫時禁止湖北籍人員從事外賣配送工作,各單位篩查本單位人員有無湖北籍人員,近期與湖北人員有無密切接觸,有無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人員、疑似人員有密切接觸史等情況,如發現上述人群應立即采取相應隔離措施并及時上報。
芝罘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 年 2 月8日